《臺北市立大學》115學年度新住民入學招生--資格審查結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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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臺北市立大學》115學年度新住民入學招生--資格審查結果公告

   

115學年度  新住民入學招生 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

 

招生對象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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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本招生所稱「新住民」係指依 國籍法 第4條 第1項 第1~3款 規定(如下),申請歸化許可者。非新住民子女。
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    國籍法 第4條 第1項 第1~3款規定:

外國人或無國籍人,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,具備前條(第3條)第1項第2~5款要件,於中華民國領域內,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3年以上,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亦得申請歸化:

一、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,不須符合前條第1項第4款。

二、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,因受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;或其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且有事實足認與其亡故配偶之親屬仍有往來,但與其亡故配偶婚姻關係已存續2年以上者,不受與親屬仍有往來之限制。

三、對無行為能力、或限制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子女,有扶養事實、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。

      下載: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(內政部113年7月修訂)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
► 如有疑問請洽 招生組 02-2311-3040轉1153,或寄信至 ad@uTaipei.edu.tw  詢問。
 
最新消息
 
 115.06.22 ►
  • 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結果請至下方【招生系統→資格審核結果查詢】。
  • 申請退費請於6/25(四)17:00前至【招生系統→退費處理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115.05.04  ► 

 

 報名步驟 1 

請點擊下方【簡章公告】,仔細閱讀簡章後,115/5/25(一)9:00起至【招生系統】線上報名,並至本系統【相關報表列印】頁面列印繳費單。

 報名步驟 2 

6/8(一)15:30前完成繳費(台北富邦銀行代碼012),請保留繳費證明,並務必於繳費次日下午2時後,至【招生系統】確認繳費是否成功。

 報名步驟 3  

6/8(一)前(含6/8當日)將書面資料郵寄至報考系所,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應繳文件請見簡章第9頁。

 

查詢項目
 
       

 

檔案下載
 

 ►  歸化國籍許可查核授權書暨具結書

 ►  境外學歷切結書

 ►  服務證明書

 ►  研究計畫 (格式僅供參考)

 ►  推薦表 (格式僅供參考)

 ►  自傳 (格式僅供參考)

 ►  其他表單請於完成線上報名後,至【 招生系統-相關報表列印 】下載。
 
法規連結
【中央法規】 【本校規定】

 ►  國籍法

 ►  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

 ►  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 

 ►  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      

 ►  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

 ►  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

 ►  教育部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

 ►  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

  ►  臺北市立大學新住民入學招生規定

  ►  本校學雜費專區(連至註冊組網頁)

  ►  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(連至師培中心網頁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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