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臺北市立大學》115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---第二階段放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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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臺北市立大學》115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---第二階段放榜

 

115學年度 碩士班 考試入學招生 第二階段放榜

 

最新消息
 
115.03.30 ►

➊第二階段放榜系所之考生請留意:

第二階段放榜系所: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教育心理組,以及於3/21辦理面試之系所,請見簡章P.20。

  • 錄取名單請點擊下方【二階榜單】查詢,
  • 成績單請於4/17(五)前至【招生系統-成績查詢】下載,本校不另寄發紙本。
  • 成績複查請於4/1(三)12:00前提出申請,詳請見簡章P.21規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
➋所有正、備取生請留意

  • 正取生報到、備取生遞補請先詳閱簡章P.22-24,並於4/7(二)16:00前至【教務處註冊組/新生報到園地/正(備)取生網路報到專區】辦理相關事宜,網址https://reurl.cc/gnWMaL (連結至註冊組網頁),如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。

【博愛校區】(02)2311-3040轉1121

【天母校區】(02)2871-8288轉7504、7515

  • 正取生報到情形暨缺額人數於4/9(四)12:00公告於【教務處註冊組/新生報到園地/考試缺額專區】,網址https://reurl.cc/Gb9npW(連結至註冊組網頁),如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,聯絡資訊同上。
115.03.23 ►

➊第一階段放榜系所之考生請留意:

  • 第一階段放榜系所:請見簡章P.20。

( 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教育心理組、視覺藝術學系碩士班視覺藝術組於第二階段放榜 )

  • 錄取名單請點擊下方【一階榜單】查詢,成績單請於4/17(五)前至【招生系統-成績查詢】下載,本校不另寄發紙本。
  • 成績複查請於3/25(三)12:00前提出申請,詳請見簡章P.21規定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• 目前尚未開放正取生網路報到、備取生遞補作業,詳請見簡章P.22-24,如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。

【博愛校區】(02)2311-3040轉1121

【天母校區】(02)2871-8288轉7504、7515

115.03.13 ►

➊本資訊僅適用報考以下4個二階段考試系所組別之考生:

二階段考試系所之初試最低錄取標準如下,考生初試結果請點擊下方【招生系統→資格審核結果查詢】(最右邊欄位)。

  •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語言治療組(國考組):初試最低錄取標準(加權後) 16.967分。
  •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語言治療組(非國考組):初試最低錄取標準(加權後) 31分。
  • 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諮商組:初試最低錄取標準(加權後) 16.3分。
  • 視覺藝術學系碩士班藝術治療組:初試最低錄取標準(加權後) 46.8分。

通過初試考生請至【招生系統→相關報表列印】頁面列印複試繳費單,並於3/17(二)15:30前完成繳費,始得參加複試。

➋初試成績複查:

僅適用:❶ 特教系(語療組-國考&非國考) ❷ 心諮系(諮商組) ❸視藝系(藝療組),請於3/16(一)12:00前申請,詳請見簡章P.21。

非報考前述系所之考生,請於公告錄取名單後申請成績複查,若已申請,本校不予受理,所繳費用不予退還。★請考生務必詳閱 簡章 及 重要日程表,以免權益受損★。

115.03.04 ► 筆試試場資訊請點擊下方【筆試資訊】查詢。
115.02.09 ►

➊筆試考試時間表請點擊下方【筆試資訊】查詢,筆試試場分配表於3/4(三)公告。

➋准考證請自行點擊下方【招生系統→列印准考證】列印,本校不另寄發通知。
115.01.08 ►

➊考生報考資格審核結果請點擊下方【招生系統→資格審核結果查詢】:

  • 通過資格審查者,得參加後續各項考試;2/9(一)起可點擊下方【招生系統→列印准考證】。
  • 未通過審查者,請於1/13(二)17:00前至【招生系統→退費處理】申請退費,逾期不予受理。

➋面試(術科)日期、校區位置請至下方【面試資訊】查詢,詳細時間及地點於3/4-5(三-四)公告於【各系所網頁】,如有疑問請洽報考系所。

➌筆試考試時間表於2/9(一)公告、筆試試場分配表於3/4(三)公告。

114.11.11 ►

 報名步驟 1:線上報名、列印表單

請點擊下方【簡章公告】,仔細閱讀簡章後,12/2(二)9:00起至【招生系統】線上報名,並至本系統【相關報表列印】繳費單及其他報名相關表單。★請考生務必詳閱 簡章 及 重要日程表,以免權益受損★

 報名步驟 2:繳費並保留繳費證明

12/23(二)15:30前完成繳費(台北富邦銀行代碼012),請保留繳費證明,並務必於繳費次日下午2時後,至【招生系統】確認繳費是否成功。

 報名步驟 3:「簡章P.11(一)適用對象」寄件

➊ 非所有考生都須寄件,應寄件考生請見簡章P.11(一)適用對象。

➋ 請於12/23 (二)前(含12/23)將書面資料郵寄至報考系所,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,恕不接受親自送件。應繳文件請見簡章P.13-14。

114.11.11 ► 有關報名系統及其他常見問題請至下方【報名Q&A】查詢,如有其他疑問請至【聯絡我們】查詢洽詢單位。

 

查詢項目
 
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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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►  研究計畫 (格式僅供參考)

 ►  推薦表 (格式僅供參考)

 ►  自傳 (格式僅供參考)

 ►  在職進修同意書

 

 

 ►  其他表單請於完成線上報名後,至【 招生系統-相關報表列印 】下載。
 
法規及其他連結
【教育部法規】 【本校其他相關資訊】

 ►  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 

 ►  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      

 ►  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

 ►  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

 ►  教育部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

 ►  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(含認可名冊)

  ►  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(連至師培中心網頁)

  ►  本校學雜費專區(連至註冊組網頁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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